重磅!重磅!重磅!
2021年昆山新市民子女公办*
积分入学报名即将开始
申报日期为3月20日至4月19日17时
积分入学有何要求?怎样办理?
你关心的都在这里
哪些人需要积分入学
昆山市新市民子女
就读公办*需要积分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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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新市民子女,是指夫妻(含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双方中至少一方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非昆山籍人员符合入学年龄的子女:
(2)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合法稳定职业;
(3)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合法稳定住所。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认定为在本市居住满一年:
(1)申请时在本市范围内,已由公安部门办理居住登记连续满1年的;
(2)在本市范围内,已由公安部门办理居住登记,申报时社保处于缴费状态,18个月以内社保累计缴费满12个月。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认定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1)有本市工作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及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2)有在昆法人登记证一年以上(2020年4月19日前)或者有工商营业执照一年以上(2020年4月19日前)且仍在经营。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有与居住登记信息一致的住宅类租住房屋。
公办*,是指本市公办*、*,以及由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
申请受理
积分入学采取网上申报
申报日期为
3月20日至4月19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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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计分方法
新市民积分包括房产年限、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或文化程度、参保年限、先进典型、遵纪守法等五项指标,积分总值为各项指标得分之和(详见下表)。
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工作流程
市民子女积分入学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积分办组织协调,各区镇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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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布准入*。各区镇会同教育部门确定当年度新市民子女准入*,经市政府批准后,统一在中国昆山网(www.ks.gov.cn)上公布。
(二)提出入学申请。积分入学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参加积分入学管理的新市民应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登录中国昆山网,点击“昆山市新市民积分入学报名”窗口,按提示分区镇、分学段进入系统,准确填写拟入读*以及学生、家长相关信息。每个新市民子女只能申报一所居住地所在学区内的公办*。所填报信息的有效日期以当年度申报截止日期为限。
(三)核实申报信息。各相关部门于当年度规定时限前完成申报信息核实及计分工作。公安部门负责核实居住登记信息和遵纪守法情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核实新市民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等级和在昆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其中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医疗保障部门负责核实);房地产登记部门负责核实新市民及其子女住宅房产权证登记信息;公安部门、总工会、文明办负责核实先进典型;教育部门负责核实新市民文化程度。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积分入学资格。
(四)公布可供学位。各区镇会同教育部门预测当年度准入*可供学位数,经市政府批准后,统一在中国昆山网上公布。
(五)公布积分排名。各区镇根据申请人积分高低进行排名,经市积分办认定后,在中国昆山网上公布。
(六)公布准入名单。各区镇根据辖区内准入*可供学位数、申请人积分排名和第二次填报志愿情况,确定当年度各学段积分入学准入名单,并统一在中国昆山网上公布。
(七)安排相应学位。各区镇在全市*、*统一报名之前,向符合积分入学的新市民子女发放相应学段积分入学准入卡。
(八)办理入学手续。取得积分入学准入卡的申请人,凭准入卡及*簿、住宅房屋产权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到准入*进行现场核对,核对无误后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积分入学各职能部门联系方式
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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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报名开始的时间也不远了
孩子上学是大事,家长们要准备起来了
昆山这些子女可以不参加积分
人才子女2021年秋季起始年级入学
根据《昆山市2021年新市民子女公办*积分入学实施细则》和市政府关于人才子女入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昆工作的人才子女可按规定不参加积分入学,按相关规定认定后,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读*,现将人才子女2021年秋季入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入学条件
1.监护人任一方属于高层次人才、紧缺产业人才和优秀高技能人才(在人才库名单里);
2.*一年级为年满 6 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且未接受过*教育的儿童(以未获得全国学籍号为准),*一年级为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初*籍)。
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审核原件、提供复印件:
1.2021年昆山市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
2.高层次人才、紧缺产业人才和优秀高技能人才相关认定材料。
3.监护人的户籍相关证明:*薄、监护人双方及子女身份证明和结婚证(离婚证)等。
4.监护人目前在昆在职证明,单位证明、劳动合同、任职文件或参保证明(四选一即可)。
5.登录昆山市招生入学填报网(http://rx.ksedu.cn)或中国昆山网(www.ks.gov.cn),点击“昆山市幼儿园、中*招生入学填报系统”,网上申报后经申请人签名确认的《网上报名信息表》(网上报名后系统导出)一份。
6.《学生信息登记表模板》请用手机识别二维码进行在线填报并提交。
7.子女《出生医学证明》(*阶段须提供)。
8.(1)监护人任一方有房产
监护人房产证(其中提供的住宅类房产证遵循每 5 年认定一名学区生的原则,同一家庭多名子女不受限制)。
(2)监护人双方无房产
①监护人双方及子女无房证明(无房证明请携带身份证至昆山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地址:祖冲之南路 505号新江南大厦 2 层柜台,电话:57986100);
②符合规范的租房合同;
③房东确认授权学位转让证明文件(租住房屋同样遵循每 5 年认定一名学区生的原则,同一家庭多名子女不受限制,并且房东持身份证和住宅类房产证原件或依法委托他人到现场确认);
④居住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以上材料除第6项外均需审核原件、提供复印件(附件自行下载);监护人所提供的证件应在有效期内;同一家庭已有子女就读拟申请公办*,需在学生信息登记表模版(附件3)中备注已就读子女姓名及就读*、班级。
办理程序
1.网上报名。在3月20日-4月11日登录昆山市招生入学填报网(http://rx.ksedu.cn)或中国昆山(www.ks.gov.cn)点击“昆山市幼儿园、中*招生入学填报系统”窗口,点击“昆山市户籍生入学报名”或“昆山市新市民积分入学报名”,按提示分区镇、分学段进入系统,准确填写拟入读*以及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录入相关附件。*批次的民办*录取后不能就读第二批次的公办*。申请人只能申报一所居住地所在学区内的公办*(高层次人才子女有意向读民办*的可提前与市人才科创发展服务中心联系)。
2.材料受理。市人才科创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材料受理和初审。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3.资格审核。全部材料由市人才科创发展服务中心按人才类别送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审核后报市积分办。
4.核准录取。市积分办核准后录取,由*通知家长入学事宜。
办理时间及地点
现场受理(初审)时间:4月6日-4月12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地址:昆山市人才科创发展服务中心一楼服务大厅(登云路268号)
电话:57152835、55186072
注:超过时限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