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房价的快速上升,许多年轻人想要在婚前靠自己出资购房,已不太现实。这时候,大部分父母都会选择出资帮助子女购置婚房。在不同情况下,购房时房产证上签署的名字也各有不同,那么在这些情况中,要是当事夫妻以后离婚了这房产应该怎么分割呢?
对于一方婚前父母出钱买房,房产离婚如何分割这个问题,首先应弄清房产证上的登记人名字。出资购房的一方父母可能将房产证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也可能登记在儿媳名下,也可能两个子女名字都登上,所以应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父母婚前为子女买房,房产证写了子女和配偶两人名字
一方婚前父母出钱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种行为能否算作父母明示给予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不能一概而论,首先此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可根据双方约定的比例份额进行分割,没有约定,按实际双方应得比例分割。
2.一方婚前父母出钱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此房产。如果婚前购房,父母只出了*款,剩余的房款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的,离婚时会将房子归产权登记人名下,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房贷及房子增值部分,由得到房子的一方按比例偿还给未得到房子的一方。
3.一方婚前父母出钱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
一方父母婚前出资,登记在非出资方自己子女一方名下的,除非当事人能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者明确表示向一方赠与的,一般应认定为向双方赠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的一方有有权要求按照出资比例分割该房屋。
在父母出资买房的情况下,也是要区分清楚此时是由一方父母出资,还是双方父母都出资了,同时具体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由于对房产的分割不好进行,因此,一般情况下都是一方获得房产的所有权,同时对另一方折价进行补偿。在现实生活中,离婚时因为房产纠纷的事件比比皆是,当发生此类事件时,我们不能盲目的处理解决,建议咨询婚姻家庭专业律师,帮您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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