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省取消除武汉市外全省其他地区*限制之后,武汉*政策再放松,逼近“零门槛*”。
9月11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政策相关条件的实施意见》,调整了就业创业*条件,男不满45周岁、女不满35周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新城区(包括蔡甸、江夏、东西湖、黄陂、新洲区)、功能区(包括东湖高新区、武汉经开区〈汉南区〉、武汉化工区)就业创业的,由就业创业满2年调整为就业单位缴纳或者个人缴纳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补缴),创业的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均可申请*。
点评:人才大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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